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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货物收运程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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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10-5-17 阅读:445次 【字体:大 中 小】 |
A.检查。
1.检查托运人所提供的货物运输所必须的资料和文件。
2.检查货物托运书的填写是否完备齐整。
3.检查货物的重量和尺寸是否超过航空运输限制。
4.检查货物的包装是否完好,是否符合航空运输的要求或承运人的要求。
5.检查货物标记是否与货物托运书中填写的内容一致。
B.清点货物的件数是否与货物托运书中填写的内容一致。
C.货物计重。
D.填制长途搬家单。
E.计收货物运费。
F.为保证飞行安全,根据《货物国内运输规则》的规定,承运人对收运的货物应当进行安全检查。对收运后24小时以内装机运输的货物,一律实行开箱检查或者通过安检仪器检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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